标准规范
中国 AQ 3067—2026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
AQ 3067—2026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》由应急管理部2026年3月25日发布,2026年9月30日实施。该强制性行业标准将原规范性文件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(试行)》上升为强制性标准,从重点从业人员、设计与规划、工艺技术、设备设施、生产运行、作业安全、安全管理七大维度系统规定53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(有储存)企业和化工(含医药)企业。
- 来源类型
- 标准规范
- 代号 / 文号
- AQ 3067—2026
- 发布 / 发生日期
- 2026-03-25
- 生效日期
- 2026-09-30
- 发文 / 主管机关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
- 地点 / 适用范围
- —
- 国家 / 地区
- 中国
📌 标准基本信息
| 标准号 | AQ 3067—2026 |
| 中文名称 | 3067—2026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 |
| 英文名称 | — |
| 发布机构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|
| 发布日期 | 2026-03-25 |
| 实施日期 | 2026-09-30 |
| 标准体系 | 强制性行业标准 (AQ) |
| ICS分类 | 13.100 |
| CCS分类 | G 09 |
| 标准状态 | 即将实施 |
| 主题分类 | HSE, 化学品, 消防应急 |
| 替代标准 | 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(试行)》(规范性文件) |
| 页数 | 12页 |
📝 标准概述
制定背景
为贯彻《安全生产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,统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口径,应急管理部将原试行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强制性行业标准。原判定标准(试行)自2017年施行,本次标准化升级补充了设计规划、工艺技术等维度,形成7大方面53项判定情形,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和企业自查提供统一依据。该标准与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(2026年5月1日施行)配套,是执法检查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认定的技术依据。
适用范围
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(有储存)企业,化工(含医药)企业。标准规定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准则,包括重点从业人员、设计与规划、工艺技术、设备设施、生产运行、作业安全、安全管理七个方面的53项判定情形。
💡 要点:标准实施后,监管部门将按53项情形逐项判定重大事故隐患。企业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对照开展一轮全要素自查,凡触及任一判定情形即属重大隐患,须立即停产整改并上报,否则按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二条追究责任。
📑 标准章节结构
| 章节 | 标题 | 核心内容摘要 |
|---|---|---|
| 1 | 范围 | 规定标准适用范围:危化品生产、经营(有储存)企业及化工(含医药)企业 |
| 2 | 规范性引用文件 | 引用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GB 18218等法规标准 |
| 3 | 术语和定义 | 界定重大事故隐患、关键装置、重点部位等术语 |
| 4 | 判定准则 | 七大维度53项判定情形(核心章节) |
| 5 | 附则 | 施行日期及与原试行文件的关系 |
✅ 企业实施要点(自查清单)
-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(危险化学品单位须持安全合格证)?
-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?
- 化工(含医药)企业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?
- 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?
- 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"三同时"手续?
- 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、学校等敏感目标的防护距离是否满足要求?
- 总平面布置、防火间距是否符合GB 50160等标准?
- 工艺装置设计是否经具备资质的单位设计并审查?
-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?
- 重大危险源罐区是否装备紧急切断、报警联锁系统并投用?
- 工艺指标(温度、压力、液位)报警与联锁是否有效?
- 涉及硝化、氯化等危险工艺是否开展HAZOP分析并落实建议?
- 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是否按期检验并处于有效期内?
- 安全阀、爆破片、呼吸阀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投用?
- 可燃/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是否按规范设置并定期标定?
- 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测合格?
- 是否存在超温、超压、超负荷运行?
- 是否私自改变工艺参数或投料配比?
- 交接班、巡回检查制度是否有效执行?
- 装置开车、停车、检修方案是否经过审批并落实安全措施?
- 动火、受限空间、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是否办理作业票并落实气体分析?
- 承包商是否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并培训考核?
- 作业现场监护人是否到岗履职?
-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全员并考核兑现?
- 隐患排查治理是否闭环管理(台账、整改、验收)?
- 重大危险源是否落实三级包保责任(主要负责人/技术负责人/操作负责人)?
- 应急预案是否编制、备案并定期演练?
🔗 信息来源
| # | 来源 | 标题 | 类型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应急管理部 | AQ 3067—2026 标准全文 | 政府 |
| 2 | 应急管理部 | 公告(2026年第2号) | 政府 |
| 3 | EHS.cn |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| 行业分析 |
| 4 | 北京日报 | 7个方面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| 媒体 |
📊 相关标准对比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国家/地区 | 与本标准关系 |
|---|---|---|---|
| GB 45673-2025 |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| 中国 | 配套标准,标准化建设与隐患判定互为支撑 |
| AQ/T 3034 |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 | 中国 | 过程安全管理方法标准,隐患判定引用其管理要素 |
| OSHA 29 CFR 1910.119 | PSM 过程安全管理标准 | 美国 | 同类管控思路,PSM 14要素对应隐患判定维度 |
| GB 18218 |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| 中国 |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,包保与监控的上位标准 |